本报讯 “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市委编办自觉对标组织口“严”“快”“实”标准,对业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将26项机构编制事项纳入“马上办、限时办、及时办”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及要求,推动提升工作效率效能。
常规事项“马上办”。将审核部门单位编制使用申请、科级干部职数使用申请、新增人员入编申请、办理人员出编手续、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13项事项,纳入“马上办”清单,资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即来即办;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资料后立即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当面讲清政策依据和不能办理的原因。
重要事项“限时办”。将市直部门单位申请机构编制调整设置事项、县区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论证批复等6项需提请室务会、市委编委会审批的事项,纳入“限时办”清单,相关业务科室受理后,从快调研论证,提出具体意见,提请相关会议审议,在会议审议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协同事项“及时办”。将涉及多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办理的事项,以及情况相对复杂、需要了解相关情况深入研究论证后办理的7项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及时办”清单,由职能科室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需提请室务会、市委编委会研究的,及时提请会议研究,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张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