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已由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通过,并经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