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四级七天”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基层化、分级调处制度化、限时办结规范化、调处化解全员化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四级七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先后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法先进经验。
规范解纷流程,汇聚基层治理合力。明确调处主体,科学划分网格,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流程,有效推动社会和谐、治安稳定。网格员初调促和谐。立足“早”,对网格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由网格员通过手持终端受理、登记,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首次调解,调解不成功未结案的上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调委会劝调促和解。着眼“熟”,以村(社区)调委会为主进行第二次调解,利用人熟地熟优势,耐心劝解消除争端,在2个工作日内调解不成功的上报镇综治中心。镇综治中心联调促调解。聚焦“联”,由9个镇综治中心牵头,按照“村(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运行机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基层站所等基层治理资源,在2个工作日内对矛盾纠纷进行集中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上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统调促化解。紧扣“统”,9个镇党委、政府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体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商研判、分类施策,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调处化解。经过以上四个层级,98%的矛盾纠纷在7个工作日内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完善工作机制,构筑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城镇“大党委引领、社会化共建、网格化治理、一键式响应”和农村“党建引领、一网统管、常态走访、定期说事、‘码’上响应、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将信息报送、定期回访、请示汇报、工作例会、协议履约督促等各项工作融入镇党委、镇综治中心、村(社区)、网格员等基层治理体系。通过相互配合、议事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成诉、成访前。健全排查报告机制。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基层治理力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严格落实日排查、周分析、月研判预警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上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分类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早。对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迅速填写登记表、移交表、民情报告单等“两表一单”逐级上报。健全联动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作用,一般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重大矛盾纠纷由镇党委政府确定专人负责,(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