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岳荣
盛夏时节,张掖城市公园姹紫嫣红的花卉竞相绽放,桑葚、海棠等果树枝头挂满青涩果实,成为市民消暑纳凉的诗意去处。然而,一些不和谐的画面却屡屡上演。在位于城市东北角的润泉湖公园里,笔者看到有人随手摘下盛开的荷花,玩弄之后丢在路上,有人带着孩子摇晃桑树捡拾落果,更有甚者用木棍敲打桑树“掠夺”果实,让满园生机遭遇无情折损。
这种随意采摘花果的行为,看似是小事,实则暗藏多重危害。从生态角度看,花卉是公园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吸引昆虫授粉、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功能,随意采摘会破坏局部生态平衡。过早采摘和敲打树枝还会造成枝干损伤和来年结果能力下降,甚至引发病虫害侵袭。
从公共利益角度考量,公园花果属于全体市民共享的公共资源,个体的私自采摘本质上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占。每一朵鲜花、每一颗果实都是园林工人精心培育的成果,从育苗、栽种到日常养护,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少数人的“顺手牵羊”,不仅让公共投入付诸东流,更剥夺了其他市民欣赏美景的权利。
深究此类行为背后的原因,既有个人素养的缺失,也有管理机制的疏漏。部分市民缺乏公共意识,将公园花果视为“无主之物”,存在“不摘白不摘”的功利心,甚至把采摘果实当作“亲子活动”,在潜移默化中传递错误价值观。与此同时,公园管理存在短板,部分区域监控覆盖不足,巡查频次不够,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偏弱,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变相助长了此类不良风气。
守护公园美景,需要多维度发力构建共治体系。园林部门应加强源头管理,在花果密集区域增设温馨提示牌,明确标注“禁止采摘”标识,同时通过科普展板、公众号推文等形式,宣传花果观赏价值及保护知识,让市民了解“只可远观”的生态意义。
执法惩戒必须跟上制度步伐。属地应完善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对故意损坏花木、采摘花果的行为明确处罚标准,从“口头警告”升级为“量化罚款”。公园管理方应加强巡逻执法,对不听劝阻的采摘者依法处理,形成“采摘必受罚”的刚性约束。
培育公共文明更需久久为功。社区应将爱护公共绿植纳入文明公约,学校要加强生态教育,让“爱护花草、不摘花果”成为市民的行为自觉。媒体应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同时宣传护花护果的先进典型,营造“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社会氛围。市民更应从自身做起,把欣赏美景的愉悦转化为守护美景的责任,让“远观而不亵玩”成为夏日游园的基本礼仪。
一花一果皆风景,一举一动显文明。让我们收起“采摘之手”,用欣赏的目光代替占有欲,让盛夏的花朵在枝头尽情绽放,让青涩的果实安然成长,共同守护这份属于城市的自然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