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东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