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这一举措不仅打破了传统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单一的局限,更构建起“集体经济发展为民、民生保障依赖集体”的良性循环,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极具借鉴意义的“甘州方案”。
试点先行,养老待遇“水涨船高”
《实施意见》印发后,该区迅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政策宣讲、典型案例示范、工作人员入户动员等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其中。至目前,全区已有党寨镇党寨村、陈家墩村、花家洼村,大满镇马均村、朱家庄村等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率先落地集体补助政策,累计为128名参保群众提供缴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不仅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缴费压力,更让参保群众提前享受到了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待遇,幸福感与安全感显著增强。
“以往总担忧自己缴纳的费用少,日后领取的养老金不够花销。如今村里利用集体经济为我们的养老保险提供补助,缴费压力减轻了,未来领取金额也增多了。”试点村大满镇马均村的苏大爷在收到村集体经济给予的养老保险补助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效应叠加,个人资助“添砖加瓦”
在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该区还积极引导参保群众树立“养老靠自己,自助更安心”的意识,鼓励有缴费能力的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主动提高缴费档次,实现个人自助与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效应叠加。
通过广泛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养老保险激励政策,越来越多的参保群众主动参与到个人缴费提升行动中。截至目前,全区已有41名参保群众通过个人资助方式,主动提高缴费标准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共计缴费20.5万元。同时,收入水平较高的参保群众结合自身养老需求,选择了每年5000元的较高缴费档次;还有一些参保人员选择长期连续缴费,并对以往年度的低缴费进行提档补缴。个人资助的积极参与,不仅进一步充实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更让参保群众根据自身需求构建起更贴合个人情况的养老保障体系,与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甘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