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朱高祥)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意见共5部分17条举措,提出到2026年底,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存量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到2027年底,因地制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养老机构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到2028年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在全面压实监管责任方面,意见就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协同处置等,强化“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增强综合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