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瑞娟
两周前,我带着照相机和笔记本,再一次轮岗到了临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我原先的印象里,这里处理的都是些“家长里短”,直到跟案旁听了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纠纷以及几起离婚案件的庭审后,我才深刻理解了那句“民事案件无小案,民生问题无小事”的内涵。
琐事不琐碎:民事审判的“烟火气”
刚到民庭的第一天,办公桌上堆叠的卷宗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欠薪2400元的农民工起诉、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农资买卖因为几百元钱差额对簿公堂……这里没有大案的惊心动魄,全是一个个“接地气”的百姓官司。
也正是因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琐事”,让我看到了民事审判庭独特的工作方法。面对每年涌入的上百件民事纠纷,法官们早已改变过去“坐堂问案”的单一模式,依托法院完善的“四分流一中心”机制,对于劳务合同、消费争议等适宜调解的案件,优先引导至综治中心或行业调解组织进行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再畅通诉讼入口。这种精准分流有效过滤了大量纠纷,既减轻了群众诉累,也把宝贵审判资源集中到疑难案件中。
小额不小看:速裁快调的“加速度”
分流之后,进入诉讼的案件如何快速处理?一起4000元劳务费纠纷让我印象深刻。数额不大,但对打工者而言,这钱可能是老人看病、孩子上学的“急用钱”。面对双方因无书面协议而争论不休的局面,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判决,而是迅速启动速裁快调机制:一方面从法律角度明确支付报酬是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仅用两个小时,被告便当场转账,实现了从“对簿公堂”到“当场付薪”的逆转。
像这样的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纠纷,在民事审判庭已成常态。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推行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简化审理流程,真正做到了“简案快办”,用速度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
法理兼情理:调解工作的“温柔针”
速度之外,更需要温度。在很多人的认知里,打官司就是撕破脸。但在民事审判庭,我感受到的是另一种“柔性司法”——尤其在邻里纠纷、家事纠纷及日常侵权案件中,法官不仅是裁判者,更是关系的修复者。
一次调解两家因房屋漏水闹了两年多的纠纷,法官没有直接用法言法语划分责任,而是先说“百姓话”,聊起两家孩子小时候一起玩耍、红白喜事相互帮衬的往事,慢慢软化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随后再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的修缮分摊方案和保证金协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这正是民事审判庭“诉前梳脉络、庭中释法理、事后督履行”的“三步工作法”。配合针对不同案情灵活运用的“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策略,让调解充满了司法温度。对于群体性纠纷,探索应用“示范诉讼+批量化解”模式,今年以来调撤成功率达55.17%,实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轮岗即将结束,整理着这两周的见闻,我更加确定:法律的力量不仅在于惩恶扬善,更在于温润民心。在临泽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每一位法官都像耐心的织补匠——诉前分流、速裁提速、调解提质,在一针一线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法治服务前移至商圈治理、下沉到田间地头,在平凡琐碎的民事案件里,办出了实实在在的“民生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