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爱华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深入总结基层经验、科学深化提升、大力倡导推动的一项重要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推行20多年来,始终践行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的宗旨,随着科技特派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已成为“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在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时,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面向新时代新征程,科技特派员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科技特派员制度也面临新的挑战和难点,还需进一步优化。
一、制度运行核心困境
选派机制存在局限,区域适配性不足。现行选派模式以“本地供给”为核心,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这导致科技创新资源分布不均的矛盾被进一步放大,经济欠发达、科创实力薄弱地区,难以选拔出高水平专业人才,既无法满足当地产业升级的技术需求,也难以助力农民精准破解发展难题、找准产业方向,与全国统一大市场下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脱节,亟须从制度层面打破“地域限制”。
政策激励保障薄弱,人才积极性受限。资金支持不足。激励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总量有限且稳定性差,缺乏常态化专项预算;多数选派单位未配套专属工作经费,科技特派员进村入社开展服务时,无项目依托便难以获得交通、食宿及技术推广等资金支持,服务覆盖面与时效性受严重制约。激励形式单一。缺乏多层次、多元化的激励体系,优秀特派员的贡献未得到充分认可,难以形成长效激励效应。
供需匹配机制失衡,服务精准度不够。选派供需错位。选派流程以“科技工作者自主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为主,乡镇村组、企业、农户等需求方被动接受,“双向选择”机制未落地,导致特派员专业技能与当地特色优势产业需求无法精准对接。激励导向与基层需求方向错位。年度项目申报、优秀科技特派员评选由管理部门主导,主要流程为“通知发布——自主申报——评审确认”,受各种因素影响,与地方产业实际需求结合不一定紧密,可能出现激励导向与区域发展重点不符的情况。
二、系统性优化对策建议
改革选派模式,构建跨区域精准适配体系。国家层面统筹调配。立足全国科创资源布局,针对各地特色产业短板(如西部特色种植养殖、中部农产品加工等),建立“高水平人才库”,跨区域选派对口专业人才,重点支持科创实力薄弱地区,打破“本地人才本地用”的局限。强化供需对接机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联合梳理“一线科技需求清单”(含产业瓶颈、技术短板等),通过全国性平台发布,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自主对接,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由管理部门简化审核认定流程,落实“双向选择”。
完善激励保障,强化资金与政策支撑。设立分级专项基金。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对基层服务的特派员给予定额交通、食宿补助,保障日常服务开展;专项支持特派员对接地方特色产业项目,覆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的资金需求。健全多元激励体系。强化物质激励,将特派员基层服务经历与职称评定、绩效晋升、项目申报优先级挂钩。崇尚精神激励,定期创新开展“优秀科技特派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卓越科技特派员”等不同层次评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职业荣誉感。做好长效保障,探索商业保险、人身安全保障等配套政策,解除特派员基层服务的后顾之忧。
优化管理机制,提升供需匹配精准度。动态更新需求清单。相关技术需求单位定期更新科技需求,管理部门汇总后分类梳理,确保需求与服务的实时对接,避免“供需错位”。改革项目申报模式。由特派员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自身工作规划自主申请项目支持,管理部门仅对照“需求清单”“服务成效”等核心指标进行复核,简化审批流程。改革评优模式。年度评优以“服务对象评价+实际成效考核”为核心,特派员自主申报后,管理部门结合产业带动效益、农民增收情况等进行认定,避免“重申报、轻实效”。
(作者单位:市科技局)